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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4:港南丸山台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4年3月5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04年7月1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
名稱 | 港南丸山台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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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港南區上永谷2丁目,上永谷5丁目,日限山1丁目,日限山2丁目,丸山台1丁目,丸山台2丁目,丸山台3丁目,丸山台4丁目 | |
面積 | 大約68.5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o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港南區的西部,橫濱市營地下鐵1號線上永谷站西南,是以被在昭和50年代土地區劃整理事業開發的住宅和店鋪的生活便利設施為中心的住宅地,并且迄今為止良好的居住環境被保持。 本地區計劃因為策劃建築活動的合理的誘導所以保持住宅地的良好的居住環境,保養,門建起來,住宅,共同住宅,店鋪為目的以共存的綠策劃富裕的街景的形成的。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為實現地區計劃的目標把地區分成低層住宅地區(A地區、B地區)和那個以外的地區(C地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引導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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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為形成使低層住宅當做主體的良好的環境,在A,B地區,關於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 |
綠化的方針 | 為形成良好的環境認定為建築物的用地的積極的綠化努力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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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面積 | 大約25.3ha | 大約0.7ha |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125㎡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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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0.6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 | ||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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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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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和地區的景觀調和了。 | |||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
≪關於能放在地區計劃的區域裡的行為的申報≫
在C地區,因為地區整備計畫沒被規定所以,不需要申報。
在港南丸山台地區地區的計劃區域,橫濱市作為地區城鎮建設規則批準的"丸山台城鎮建設大綱"被除了地區計劃之外規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丸山台城鎮建設大綱
另外,關於地區城鎮建設規則的手續,請看下一個頁。 地區城鎮建設規則的協議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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