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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4:港南丸山台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4年3月5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04年7月1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

・計劃書
名稱 港南丸山台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港南區上永谷2丁目,上永谷5丁目,日限山1丁目,日限山2丁目,丸山台1丁目,丸山台2丁目,丸山台3丁目,丸山台4丁目
面積 大約68.5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位於港南區的西部,橫濱市營地下鐵1號線上永谷站西南,是以被在昭和50年代土地區劃整理事業開發的住宅和店鋪的生活便利設施為中心的住宅地,并且迄今為止良好的居住環境被保持。
本地區計劃因為策劃建築活動的合理的誘導所以保持住宅地的良好的居住環境,保養,門建起來,住宅,共同住宅,店鋪為目的以共存的綠策劃富裕的街景的形成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為實現地區計劃的目標把地區分成低層住宅地區(A地區、B地區)和那個以外的地區(C地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引導土地使用。
1 A,B地區
保持現在的良好的居住環境,與此同時誘導也能支持具有能舒適地居住在的水平的住宅以及共同住宅,二戶式住宅,老年人住宅的住宅地。
2 C地區
除了住宅以外,策劃有和周邊環境調和的共同住宅以及熱鬧和便利性的商業,服務設施等的位置。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為形成使低層住宅當做主體的良好的環境,在A,B地區,關於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綠化的方針 為形成良好的環境認定為建築物的用地的積極的綠化努力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面積 大約25.3ha 大約0.7ha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125㎡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1. 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2. 在本規定被規定了的時候假如實際上是被作為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土地,并且根據不適應本規定的東西或者實際上有的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作為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話,不適應本規定的話關於土地那個作為1用地使用全部的東西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0.6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2. 和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ni,所的高度5平方米以內有不到2.3m以及地面面積的共計的東西
  3. 在汽車庫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作為不到2.3m的東西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1.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9m。
  2.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0.6的東西在從該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加上5m的東西以下做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和地區的景觀調和了。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關於能放在地區計劃的區域裡的行為的申報≫
在C地區,因為地區整備計畫沒被規定所以,不需要申報。

在港南丸山台地區地區的計劃區域,橫濱市作為地區城鎮建設規則批準的"丸山台城鎮建設大綱"被除了地區計劃之外規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丸山台城鎮建設大綱
另外,關於地區城鎮建設規則的手續,請看下一個頁。 地區城鎮建設規則的協議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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