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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0: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3年11月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
名稱 | 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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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港南區野庭町,日野南4丁目,日野南5丁目以及日野南6丁目 | |
面積 | 大約19.5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o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港南區的西南方,是開發被在夾著都市計畫道路環狀3號線,擴展到南北的昭和40年代進行的地區。另外,本地區建築協定被在1992年居民簽訂,是保持良好的棲息地的地區。 本地區計劃一邊以machino文化的發展為目標,與此同時滿足居住者的生活的變化,一邊為目的以因為進行建築活動的適當的誘導所以維持保養良好的棲息地,綠策劃富裕的街景的形成。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為實現地區計劃的目標策劃用低層的門建造的住宅的位置,考慮良好的棲息地。另外,認定為出自地盤表面的變更的棲息地的惡化的防止努力。 | |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為保持作為使低層住宅當做主體的住宅地的良好的棲息地,保養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以及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規定。 | |
綠化的方針 | 為保持良好的環境關於公共用地以及未利用的地方裡面的樹林地、草地進行適當的維持、管理。另外,為用地裡面的綠化努力。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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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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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165㎡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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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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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認定建築物的形態以及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和周圍的景觀調和了。 |
港南野村港南台地區地區的計劃區域也加上出自當地居民的各處的城鎮建設協定,被簽訂。詳細的,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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