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上鄉新都市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045-671-266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89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494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5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形態,用地以及位置必須依靠在下一個各號規定的標準。
(1) 用途當做別墅住宅(在設定不到2,室外樓梯的時候門口但是關於那種結構,位置得到鄰接地的承認的)或者醫院併用住宅(除去獸醫院)。
(2) 認定不改變用地的地盤表面(大和住宅工業株式會社的修建時的地盤表面)。
(3) 建築物的高度依靠日圓海山風景區的規定。
(4) 來自建築物的道路以及鄰地的倒退距離依靠日圓海山風景區的規定。
(5) 對建築物的用地的建蔽率,容積率依靠建築基準法的規定。
(6) 認定用地的細分比較不完成。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頁ID:587-53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