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對被在飲食店從事經營的各位
關於法令修改的通知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2日
在2016年12月22日,新潟縣絲魚川市受到發生的大規模的火災,沒有滅火器設置的義務的總計面積150平方米迄今針對未滿的飲食店在消防法令從2019年10月1日起被要求滅火器的設置。
關於滅火器新是必要的飲食店
在在飲食店相當下一個全部的時候,根據消防條例實施命令第10條,被要求滅火器的設置。
- 建築物的總計面積是不足150平方米
- 為作為行業提供食品設立使用爐子的火的設備或者器具。
- 全體建築物的面積在超過150平方米的情況下從過去起需要設置。
- 在對使用爐子的火的設備或者器具在防火上有效的措施(烹調油加熱防止裝置)被采取的時候,沒滅火器的設置有必要。
關於消防用設備的點檢、結果報告
根據消防條例第17條的3-3,每隔6個月檢查根據這次的消防條例修改新設置的滅火器,什麼在消防署一年一回報告是義務。
- 機器點檢:6個月1次
- 點檢報告:1年1次(離得最近的消防局長期待)
- 概括對點檢方法以及點檢結果報告的填寫訣竅的小冊子親自進行的滅火器的點檢報告(總務省消防廳)(PDF:2,023KB)
- 在總務省消防廳,也提供滅火器的檢查,能報告的應用程式(試行版)。滅火器點檢應用程式(外部網站)
- 關於消防用設備的點檢以及報告(正同消防用設備點檢的頁連接。)
其他
- 關於滅火器的法令修改(PDF:754KB)
- 關於詳細,最近的消防署經過,請詢問。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頁ID:292-289-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