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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想提供的住宅住宿事業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2日
為,根據申報住宅的形態,在消防法令上有與旅館、飯店同樣辦理的情況火災報告設備的消防用設備的設置可能新自動是必要的。
在進行伴隨住宅住宿事業方法的申報之前請詢問離得最近的消防署。
在諮商之際,下載下列的需要的文件,請準備申報住宅部分、住宿室的面積知道填寫了必要事項的"圖紙"在手頭。
關於消防法令上的處理
區分 | 戶主居住型 | 戶主不在型 |
---|---|---|
住宿室的面積是超過50平方米 | 旅館、飯店 | 旅館、飯店 |
住宿室的面積是不到50平方米 | 住宅 | 旅館、飯店 |
關於需要設置的消防用設備
在旅館、飯店(消防條例實施命令附表第一(5)項目i)的情況下
- 是必要的消防用設備的例子:自動火災報告設備
- 避難線路圖的揭示(橫濱市防火條例第64條)
- 是必要的申報的例子
- 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交付申請書(住宅住宿事業)(外部網站)正同橫濱市內電車孩子申請、申報服務的頁連接
- 申請書填寫例(PDF:122KB)
- 防(外部網站)火對象物使用開始(變更)申報書(外部網站)正同橫濱市內電車孩子申請、申報服務的頁連接
- 消防用設備報告設置(消防條例第17條的3-2)一般財團法人日本消防設備安全中心(外部網站)請從no頁下載。
在住宅的情況下
- 住宅用火災報警器是必要的。
- 是必要的文件
- 伴隨住宅住宿事業的申報的確認書(住宅用)(外部網站)正同橫濱市內電車孩子申請、申報服務的頁連接
關於違反公布制度
盡管在消防法令上在是必要的消防用設備中需要室內消火栓設備,淋灌裝置設備,自動火災報告設備但是,在消防法令上,功能根據未設置或者嚴重的功能不良在全體建築物或者需要的部分是公布被失掉的建築物的制度。
在消防法令上,在被作為旅館、飯店(消防條例實施命令附表第一(5)項目i)辦理的申報住宅,自動火災報告設備的設置特別原則上在全體建築物變成義務。另外,根據建築物的規模,有室內消火栓設備,淋灌裝置設備等的消防用設備的設置被要求的情況。
因為在違反了這些消防條例的時候除了公布制度的實施以外有作為行政處分的對象受到出自使用停止命令以及告發的罰則的情況在報告住宅住宿事業所以之前請在想住宅住宿事業的提供的一定在離得最近的消防署談住宅住宿事業。
參考信息
提供"人泊服務"時候的警報小冊子(總務省消防廳)(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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