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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46:緑三保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1年12月2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2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
計劃圖(地區設施的配置,綠色地帶)
名稱 | 緑三保地區地區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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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綠區三保町 | |
面積 | 大約10.1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o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綠區的中間部分,JR橫濱線中山站的西面約1.5km,在能對都市計畫道路山下長津田線和市建道路十日市場第386號線以及同北八朔桔第477號線被夾住的丘陵地。 地區的大部分被在風景區指定,但是是集團性的農地以及包括山林在內的地區,并且因為如果就這樣不聞不問的話,邀請出自個別的開發的蔓延化的被預想所以出自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基礎整備是被進行的地區。 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關於地區的骨架和道路或者附近居民的休息處和公園等的城市基礎設施設施被維修保養的地區形成自然環境和適合協調的綠和有滋潤的郊外住宅區的良好的市區環境,與此同時本地區計劃為目的以策劃風致的維持的。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為實現地區計劃的目標4劃分地區,策劃使獨門獨戶的住宅在分別的地區當做主體的低層住宅的位置。另外,為魅力沿著地區裡面的道路形成某一種環境為"綠色地帶"的維持,保全努力。 | |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 為提高區域裡面的安全性以及便利性把市建道路十日市場第386號線和同北八朔桔第477號路徑扎起來,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維修保養在南北貫徹本地區的地區裡面的幹線道路。 另外,為宣判處以地域居民的休息處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在地區中間部分維修保養把自然林靈活運用於的街區公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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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為在A地區,B地區,C地區以及D地區形成使獨門獨戶的住宅當做主體的良好的環境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規定。 | |
綠化的方針 | 形成在風致之前的綠豐富的街景,與此同時推進建築物的用地,公共設施等的積極的綠化,區域裡面的綠地和鄰接的區域外面的綠地策劃做合作的綠的網路化。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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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 道路 | 幅員10.5m延長約950m 幅員8.0m延長約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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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 | 面積約3,500㎡ | |||||
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C地區 | D地區 |
面積 | 大約4.6ha | 大約4.4ha | 大約0.3ha | 大約0.8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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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以下油炸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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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 | 10分之四 | ______ | 10分之四 |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150㎡ | 130㎡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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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2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1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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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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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超過2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1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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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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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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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 |||||
土地使用的限制 | 關於對計劃圖表示的綠色地帶(幅員50cm)的種植保持,必須保養。但是停車場的出入口的部分不是這個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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