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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8:都築關耕地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1996年5月10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03年3月2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地區設施)
名稱 | 都築關耕地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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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都築區步丘以及牛久保町地方內 | |
面積 | 大約10.8ha | |
區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橫濱市的北部,東急田園都市線薊野站的東面約1.2km,位於國道246號線,都市計畫道路日吉、原石川線的2條的廣域幹線道路的交點。另外,是來自港北新城的東京方面的門口,并且是應該策劃和周圍的環境調和的多種多樣的土地使用的地區。 在本地區,維修保養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給良好的市區形成的道路,公園等的城市基礎設施設施。 本地區計劃被維修保養的道路,公園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策劃城市基礎設施設施的功能的維持、保全,誘導合理的土地使用和建築物的維修,形成良好的環境的市區,為目的以策劃那個保全的。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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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 在地區中間新設國道246號線以及把同都市計畫道路日吉、原石川線連接的地區裡面的幹線道路。 | |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為策劃地區計劃的目標的實現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根據土地使用的方針評定的地方分別規定。 然而,和設立和住戸數平衡的停車場的在共同住宅在商業業務以及公益性的設施又做合理的規模的停車場。 | |
綠化的方針 | 為形成良好的環境認定為建築物的用地以及公園等的積極的綠化努力。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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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 道路(地區裡面的幹線道路) | 幅員11m,延長約430m | |||
核算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A-1地區 | A-2地區 | A-3地區 |
面積 | 大約3.5ha | 大約1.4ha | 大約0.9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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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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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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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150平方米以及住戸數花65平方米。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150平方米以及住戸數花45平方米。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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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0.6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關於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在下一哪個是相當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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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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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門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
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B-1地區 |
B-2地區 |
B-3地區 |
面積 | 大約0.8ha |
大約1.0ha |
大約1.4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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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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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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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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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250平方米以及住戸數花60平方米。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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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使超過2m,到鄰地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 但是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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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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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門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
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B-4地區 | C地區 | |
面積 | 大約1.1ha | 大約0.7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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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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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250平方米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6,000平方米。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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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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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使超過2m,到鄰地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 但是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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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使超過3m,到鄰地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 | |||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認定1建築物的屋頂,外壁以及戶外廣告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者裝飾。 認定2建築物以及戶外廣告等的設計考慮了周圍的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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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門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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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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