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C-112:川和町站周圍西面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19年7月12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6月1日


計劃圖(3/3)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位置圖

・計劃書
名稱 川和町站周圍西面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都築區川和町地方內
面積 大約7.7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位於市營地下鐵4號線川和町站的西側,都市計畫道路3.3.22號中的山北山田線(說以下"山北山田線"。)以及主要地方道橫濱上麻生地區裡去,在地區附近,川和特別綠地保護地區或者鶴見河等的富裕的自然留下來。川和町站被根據市營地下鐵4號線的開通在2008年開設,作為車站前據點的功能集聚以及已有的商店街和一共適合車站前的熱鬧形成,是安全的步行者空間的確保,車站利用者的便利性提高被要求。
包括本地區在內的川和町站周圍被在橫濱市都市計畫基本方案都築區計劃作為"車站組圈小的郊外部的生活據點"定位,作為區民有切身關系的生活據點策劃緊貼地區的商業,服務等的功能的集聚,與此同時被在"城鎮建設重點討論地區"定位,認定因為重點進行靈活運用多種多樣的手法的城鎮建設的討論所以推進地區水準的城鎮建設。
在本地區,道路以及公園等的城市基礎設施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安裝設備以及一邊策劃公共汽車以及一般車等的上下空間的維修,與此同時策劃是安全,舒適的步行者網路的形成,一邊商業、服務設施等的生活便利安裝設備誘導質量的高的都市型住宅的維修,綠富裕,并且為目的以形成周圍的自然環境和協調的地區的生活據點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為策劃地區計劃的目標的實現6劃分地區,如下規定土地使用的方針。
1 A-1地區,A-2地區,A-3地區
  作為川和町站周圍的生活據點形成適合車站前的復合市區,與此同時引導與已有的商店街的1具性的熱鬧。
  根據土地的高度的利用確保步行者空間或者廣場等的空地,與此同時A-1地區以及A-2地區誘導商業、服務設施等的生活便利設施以及都市型住宅的多種多樣的功能。
  A-3地區把商業、服務設施等的生活便利設施的位置誘導到面向廣場的建築物的低層部。
2 B-1地區
  策劃使考慮周邊環境的都市型住宅當做主體的良好的棲息地的形成。當土地的高度的利用的時候考慮周圍,與此同時用安全確保舒適的步行者空間。
3 B-2地區
  策劃以考慮周邊環境的裡面低層的住宅為中心的良好的棲息地的形成。
4 C地區
  策劃鐵道事業設施的適當的維護管理。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為創造出有適合1車站前的熱鬧的空間面向主要地方道橫濱上麻生,維修保養廣場1以及廣場2。
作為2安全的步行者空間和公共汽車利用者等為累積,確保空間在廣場3維修保養。
為創造出用把3車站前和公園接在一起的安全有舒適的舒適的步行者空間維修保養人行道以及綠色地帶1。在人行道,對人行道以及綠色地帶1設立連續不斷的幅員超過1.5m的作為專通過步行者的用而供應的部分,與此同時滯留以及交流的能夠的綠作為富裕的空間,策劃與綠色地帶1鄰接的工廠的緩衝的連續不斷的綠化空間維修保養。
策劃到4車站前的生活便利設施的步行者的便利性、安全性的提高,為創造出濕潤,有的步行者空間維修保養人行道信空地以及綠地。然而,人行道狀空地的部分幅員超過1.5m連續維修保養。
考慮5步行者的便利性,維修保養供連接廣場以及人行道狀空地的步行者使用的過道1以及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2。
作為6鄰接的工廠以及與住宅地的緩衝帶,維修保養綠色地帶2以及綠色地帶3。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為一邊考慮1周圍的市區環境,一邊引導沿土地使用的方針的建築物的維修,根據地區的特殊性,規定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建築物等的形態設計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另外,為維持保護做與同本地區鄰接的鐵道設施或者工廠(以下說"鐵道設施"。)的相彼此的環境認定在隔音上在面向鐵道設施的住宅的住戸的開口部采取適當的措施。
2 A-1地區,A-2地區,B-1地區
  一邊考慮周邊環境,一邊策劃高度的利用,和考慮無障礙以及任何人容易使用的通用設計以及防止犯罪性的設計做。另外,當住宅的維修的時候,策劃對低碳社會的實現的建築物的節省能源以及節能設備的導入,可再生能源等的利用。而且,為包括老年人、育兒家庭在內,使廣泛的代的居住成為可能策劃多種多樣的戶型、規模的住戸型的供給以及為維修保養長時間繼續居住的居住環境能和生活的變化對應的住宅的供給。
3 A-1地區,A-2地區,A-3地區
  為形成有看似車站前的熱鬧的街景積極把生活便利設施導入低層部。
綠化的方針 面向和1地區周圍的富裕的星期三/綠環境調和的滋潤和有魅力的市區環境的形成,積極推進綠化。
為形成2綠豐富的步行者網路從步行者引導高的認識性、公開性綠化,形成連續不斷的綠化景觀。人行道以十字路口為中心安置象征樹,為了一邊同綠親近,一邊能走路種植積極使高木當做,與此同時進行能享受四季的變化的多種多樣的種植。進行考慮鄰接的住宅用地的種植,與此同時人行道狀空地以及綠地在沿中山北山田線在重要之處安置中高木,進行在商業、服務設施等的熱鬧做出貢獻的適當的綠化。
一邊3廣場1以及廣場2創造出熱鬧,在廣場的核心確保給地域居民的交流以及活動的空間,一邊種植積極做感到象征樹的高木以及四季的花木。
為減輕4建築物的壓迫感以及高大的感A-1地區,A-2地區以及B-1地區進行有以高木為中心組合中矮樹的量感的種植。
5綠色地帶1以及綠色地帶2為策劃與同本地區鄰接的工廠的緩衝進行有組合高木和矮樹的量感的種植。綠色地帶3為策劃出自到同本地區鄰接的住宅用地的建築物的壓迫感的減輕進行適當的規模的綠化。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廣場1 面積約850㎡
廣場2 面積約400㎡
廣場3 幅員1.5m延長約30m(2個地方)
人行道 幅員5.0m延長約180m
人行道狀空地以及綠地 幅員3.0m延長約390m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1 幅員2.0m延長約120m(一部分非藍天)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2 幅員3.0m延長約40m
綠色地帶1 幅員6.0m延長約50m
綠色地帶2 幅員6.0m延長約90m
綠色地帶3 幅員4.0m延長約150m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A-1地區 A-2地區 A-3地區
面積 大約1.7ha 大約0.9ha 大約0.6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1 1樓的東西(作為1樓的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部分衹是和走廊,大廳,台階,電梯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并且除去東西。)
2建築基準法(1950年法律第201號)附表第2對項第3號舉起來的工廠
3汽車駕駛學校
4畜捨(除去附屬於店鋪的東西。)
和5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從事6貸庫業的倉庫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是作為用地的全體或者一部分使用始自於對1計劃圖顯示的道路界線a的水平距離10m以內有的土地的東西,并且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1樓的東西(作為1樓的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部分衹是和走廊,大廳,台階,電梯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并且除去東西。)
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2 1樓的東西(除去以下舉起來的東西。)
(1) 平房
(2) 包括在和辦事處,店鋪之外這些在1樓的一部分類似的用途供應的部分在內的東西
(3) 共同住宅,宿捨以及寄宿
3建築基準法(1950年法律第201號)附表第2對項第3號舉起來的工廠
4汽車駕駛學校
5畜捨(除去附屬於店鋪的東西。)
和6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從事7貸庫業的倉庫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5,000㎡ 2,000㎡ 150㎡
但是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但是,關於下一個各號的相當1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在和1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是受到出自2土地區劃整理法(1954年法律第119號)第103條第1項目的規定的換地處理或者出自同法第98條第1項目的規定的臨時換地的指定的東西,并且根據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作為1用地使用那個全體的東西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不是這個限度。
1公共用走廊
用來在2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手扶梯,台階或者斜面
在3公共汽車的公共汽車站的東西上房子
代替1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到2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鄰地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
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不論3前2號的規定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2) 5平方米以內有在和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所的高度不到2.3m戰勝的地面面積的共計的東西
(3) 在汽車庫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作為不到2.3m的東西
(4) 公共用走廊
(5) 用來在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手扶梯,台階或者斜面
(6) 在公共汽車的公共汽車站的東西上房子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31m。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0.6的東西在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加上5m的東西以下做2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1.0的東西在從該部分到地區計劃的區域的界線的水平距離加上10m的東西以下做3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31m。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0.6的東西在從該部分到主要地方道橫濱上麻生的中心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加上7.5m的東西以下做2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20m。
必須和對利用,在從該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得到0.6的東西加上7.5m的東西以下做2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 1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為考慮到周圍的景觀性的調和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
(1) 為減輕出自建築物的壁面的壓迫感以及高大的感和因為使壁面的凹凸以及材料,色彩每隔寬不到70m變化所以分節做壁面的形態設計做超過高20m的建築物的部分。
(2) 用和建築物調和的屏蔽物包圍在建築物的屋頂設置的建築設備(除去太陽光發電設備或者太陽熱能利用設備。),不和雜亂的外觀成為的。
(3) 用種植包圍停車場或者自行車停放處,不變成雜亂的外觀的。
(4) 高度,超過20m的建築物的壁面的部分的色彩,曼塞爾表色派的,并且以亮度超過5戰勝的色度不到4為基調。
(5) 高度,超過20m的建築物的壁面的部分的色彩,曼塞爾表色也比高不到20m的建築物的部分的基調色派的,并且以亮度的高的色彩為基調。
(6) 為貢獻給熱鬧形成使用玻璃,和有開放感覺的形態設計做面向建築物的廣場1或者廣場2的1樓部分。
2戶外廣告地區的景觀以及來自地區外面的景觀
為了不阻礙o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但是,關於被承認指引標志必須為公共性的目的設置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1) 建築物的高度不對超過20m的部分設置戶外廣告(除去在自己的名稱,自己的事業或者營業的內容組合獨立文字、標記的東西或者在管理上表示需要的事項的東西。)的。
(2) 不在屋頂設置戶外廣告的。
(3) 戶外廣告的照明使光源閃亮,避免過激的東西。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以及室外的廣告物的色彩,大小以及形狀和地區的景觀調和了。
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100分之十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B-1地區 B-2地區 C地區
面積 大約3.6ha 大約0.3ha 大約0.7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在和1保齡球場,滑冰場,遊泳池之外這些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6-2規定的運動設施
2飯店或者旅館
3汽車駕駛學校
4畜捨
在5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做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1汽車駕駛學校
2畜捨
和3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從事4貸庫業的倉庫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3,000㎡ 150㎡
但是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但是,關於下一個各號的相當1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在和1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是受到出自2土地區劃整理法(1954年法律第119號)第103條第1項目的規定的換地處理或者出自同法第98條第1項目的規定的臨時換地的指定的東西,并且根據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作為1用地使用那個全體的東西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不是這個限度。
1公共用走廊
用來在2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手扶梯,台階或者斜面
在3公共汽車的公共汽車站的東西上房子
和超過1m做到1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不論2前期的規定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2) 5平方米以內有在和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所的高度不到2.3m戰勝的地面面積的共計的東西
(3) 在汽車庫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作為不到2.3m的東西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在不相當1下一期的時候,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20m。
在相當對2次聲明的條件全部的情況,能當做不到31m。
(1) 對在用地裡有以下舉起來的日常開放的空地(含有作為地區設施規定的人行道以及綠色地帶。),共計該空地的水平投影面積(在具有作為通過汽車的用而供應的部分或者給汽車或者自行車的停車的設施的部分的情況除去該部分的面積。)的面積的占地面積的比例作為超過100分之十五的。
幅員在和a道路的接觸中以及被沿著該道路連續設立的空地是超過3m的東西
在在i該空地的直上沒有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的東西
(2) 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對利用,在從該建築物的各部分到該界線的水平距離在地區計劃的區域的界線的相反一側作為第一類居民區的情況得到1.0的東西從該各部分加上20m的東西以下的。
必須和對利用,在該建築物的從各部分到該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得到0.6的東西加上7.5m的東西以下在在正北方方向的地區計劃的區域的界線的北側作為第一類居民區的情況從3建築物的各部分做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必須和對利用,在該建築物的從各部分到該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得到0.6的東西加上10.0m的東西以下在在正北方方向的地區計劃的區域的界線的北側作為近鄰商業區的情況從4建築物的各部分做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 1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為考慮到周圍的景觀性的調和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
(1) 為減輕出自建築物的壁面的壓迫感以及高大的感和因為使壁面的凹凸以及材料,色彩每隔寬不到70m變化所以分節做壁面的形態設計做超過高20m的建築物的部分。
(2) 用和建築物調和的屏蔽物包圍在建築物的屋頂設置的建築設備(除去太陽光發電設備或者太陽熱能利用設備。),不和雜亂的外觀成為的。
(3) 用種植包圍停車場或者自行車停放處,不變成雜亂的外觀的。
(4) 高度,超過20m的建築物的壁面的部分的色彩,曼塞爾表色派的,并且以亮度超過5戰勝的色度不到4為基調。
(5) 高度,超過20m的建築物的壁面的部分的色彩,曼塞爾表色也比高不到20m的建築物的部分的基調色派的,并且以亮度的高的色彩為基調。
2戶外廣告好像不阻礙地區的景觀以及來自地區外面的景觀,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但是,關於被承認指引標志必須為公共性的目的設置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1) 建築物的高度不對超過20m的部分設置戶外廣告(除去在自己的名稱,自己的事業或者營業的內容組合獨立文字、標記的東西或者在管理上表示需要的事項的東西。)的。
(2) 不在屋頂設置戶外廣告的。
(3) 戶外廣告的照明使光源閃亮,避免過激的東西。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以及室外的廣告物的色彩,大小以及形狀和地區的景觀調和了。
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100分之二十 100分之十 100分之五

◆ A-1,A-2,B-1地區的"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為被地區計劃條例評定,有不僅申報而且關於形態設計的認定的手續是必要的情況。
◆ 本地區的"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為被地區計劃條例評定,有申報之前關於綠化率的合適的證明的手續是必要的情況。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郵件地址: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jp

回到前面的頁

頁ID:994-499-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