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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42:碼頭北新城中央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1年1月12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04年9月24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書
名稱 港北新城中央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都築區大棚町,茅崎東面4丁目,茅崎中央,中川中央1丁目,中川中央2丁目,中川7丁目,中川8丁目
面積 大約25.5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在市營地下鐵3號線中心南站和中心北站的中間,早渕川位於地區的中間。在本地區,進行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幹線(佐江戶北山田線),鐵道(市營地下鐵4號線)等的基礎整備,誘導和南北市鎮中心成為一體的商業,業務設施的位置,為目的以策劃橫濱北部副都心功能的充實的。
同時整理住宅,工廠混在一起的已有的土地使用,為目的以策劃具有良好的環境的市區的實現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分成住宅地區,工廠地區A、B,沿途設施地區,商業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誘導協調的土地使用。
1住宅地區
策劃使用門建造的住宅當做主體的低層住宅的位置,形成良好的棲息地。
2工廠地區A·B
策劃已有的工廠的搬家匯集,形成良好的工業生產環境。
3沿途設施地區
發揮面向幹線道路的地區的特殊性,策劃沿途型的商業,服務設施等的位置,形成有熱鬧和便利性的街景。
4商業區
策劃上演聚客能力的高的核性的設施和平民區性的附近性的多種多樣的商業,娛樂設施等的位置,與此同時維修作為親水河川形成給被計劃的早渕川的良好的河川環境留條活命的商業區。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為提高區域裡面的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維修保養把都市計畫道路佐江戶北山田線和山北山田線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連接起來的地區幹線道路。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1住宅地區
為策劃使用門建造的住宅當做主體的低層住宅的位置,形成良好的棲息地設立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2工廠地區A·B
為策劃鄰接的住宅地區和環境上的調和,與此同時做良好的工業生產環境治療設立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3沿途設施地區
為策劃鄰接的住宅地區和環境上的調和,與此同時給面向幹線道路的地區的特殊性留條活命,策劃沿途商業設施的位置設立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4商業區
為提高步行者的周遊性,形成有熱鬧的市鎮中心準備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綠化的方針 作為開放空間的關鍵定位河川用地,宣判處以多種多樣的水和出自綠的象征廣場。另外,進行各用地裡面的綠化,策劃綠豐富的都市環境的形成。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地區幹線道路 幅員16m,延長約380m 按照計劃圖表示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住宅地區 工廠地區A 工廠地區B 沿途設施地區 商業區
面積 大約5.1ha 大約1.0ha 大約2.1ha 大約2.4ha 大約14.9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1. 共同住宅,平房,宿捨或者寄宿
  2. 和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3. 和酒館,飯店,夜總會,舞廳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4. 和養老院,托兒所,身體殘疾者福利院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1. 住宅
  2. 兼任和辦事處,店鋪之外這些在住宅類似的用途的東西
  3. 共同住宅,平房,宿捨或者寄宿
  4. 和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5. 和酒館,飯店,夜總會,舞廳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6. 和養老院,托兒所,身體殘疾者福利院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1. 住宅
  2. 兼任和辦事處,店鋪之外這些在住宅類似的用途的東西
  3. 共同住宅,平房,宿捨或者寄宿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165平方米以及住戸數花110平方米。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165平方米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700平方米。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1. 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2. 關於實際上在本規定被規定了的時候是被作為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土地,并且不適應本規定的東西作為1用地使用那個全體的東西
  3. 關於是接受出自土地區劃整理法(1954年法律第119號)的規定的換地處理或者臨時換地指定的土地,并且不適應本規定的東西根據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作為1用地使用那個全體的東西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到鄰地界線的距離是0。當做超過6m。 不可以超越對計劃圖表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而建造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2)
在和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所的高度是2。不到3m以及地面面積的共計5平方米以內有的東西
(3)
在汽車庫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是2。作為不到3m的東西
──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以及室外的公告物的色彩,大小以及形狀和地區的景觀調和了。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和有和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港北新城中央地區地區的計劃區域一部分被在港北新城地區的城鎮建設協議地區指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港北新城地區城鎮建設協議方針
另外,出自當地居民的各處的自主的規則"市鎮中心地區城鎮建設協定"一部分被規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市鎮中心地區城鎮建設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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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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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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