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C-042:碼頭北新城中央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1年1月12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04年9月24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1/2)地區劃分
計劃圖(2/2)地區設施、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名稱 | 港北新城中央地區地區計劃 | |
---|---|---|
位置 | 橫濱市都築區大棚町,茅崎東面4丁目,茅崎中央,中川中央1丁目,中川中央2丁目,中川7丁目,中川8丁目 | |
面積 | 大約25.5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保 全 no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在市營地下鐵3號線中心南站和中心北站的中間,早渕川位於地區的中間。在本地區,進行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幹線(佐江戶北山田線),鐵道(市營地下鐵4號線)等的基礎整備,誘導和南北市鎮中心成為一體的商業,業務設施的位置,為目的以策劃橫濱北部副都心功能的充實的。 同時整理住宅,工廠混在一起的已有的土地使用,為目的以策劃具有良好的環境的市區的實現的。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分成住宅地區,工廠地區A、B,沿途設施地區,商業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誘導協調的土地使用。
|
|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 為提高區域裡面的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維修保養把都市計畫道路佐江戶北山田線和山北山田線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連接起來的地區幹線道路。 | |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
|
綠化的方針 | 作為開放空間的關鍵定位河川用地,宣判處以多種多樣的水和出自綠的象征廣場。另外,進行各用地裡面的綠化,策劃綠豐富的都市環境的形成。 |
地區整備計畫 | |||||||
---|---|---|---|---|---|---|---|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 地區幹線道路 | 幅員16m,延長約380m | 按照計劃圖表示 | ||||
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住宅地區 | 工廠地區A | 工廠地區B | 沿途設施地區 | 商業區 |
面積 | 大約5.1ha | 大約1.0ha | 大約2.1ha | 大約2.4ha | 大約14.9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165平方米以及住戸數花110平方米。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165平方米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700平方米。 | ──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
|||||||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到鄰地界線的距離是0。當做超過6m。 | 不可以超越對計劃圖表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而建造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面。 | |||||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
── | ||||||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以及室外的公告物的色彩,大小以及形狀和地區的景觀調和了。 | ||||||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和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
港北新城中央地區地區的計劃區域一部分被在港北新城地區的城鎮建設協議地區指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港北新城地區城鎮建設協議方針
另外,出自當地居民的各處的自主的規則"市鎮中心地區城鎮建設協定"一部分被規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市鎮中心地區城鎮建設協定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頁ID:107-42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