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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岡第8期分塊出售的土地(第2次)住宅地區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045-671-266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176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711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第2章建築物的標準
(用途)
在在第6條區域圖表示的A地區,宣判處以別墅個人專用住宅或者醫院併用住宅(不陪伴住院設施,總計面積的用不到1/2以及住宅部分改正該醫生的生活的據點和東西,在診療的用途供應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除去獸醫院。)。
在在2區域圖表示的B地區,當做別墅個人專用住宅或者實施命令第130條的對3規定的兼用住宅。
3前2項的規定定為第9條的工作委員會是被在必要和承認的用途在公益上供應的建築物,并且關於橫濱市(建築局住宅部計劃指導課:現在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和協議之後承認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形態)
第7條建築物的層數當做不到2,9m涉及,和不到6.5m分別做最好的高度以及所的高度。
和超過1.5m在正北方方向做到2 2樓部分的外壁或者鄰地界線的距離。
(用地)
第8條建築物的用地分割,不可以使用。然而,稱呼對另紙區域圖(在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綜觀)顯示的臨時輪到的用地為建築物的用地。
2住宅用地地盤不可以改變協定認可公告時的地盤。但是,關於用來建造附屬於建築物的汽車庫的切土,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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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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