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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台1丁目A地區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青葉區machino規則的建設咨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裡面的:045-978-221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67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294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用地,位置,結構,形態以及設計必須依靠在下一個各號規定的標準。
(1) 認定以下聲明建築物的用途。
a別墅專用住宅
i平房或者共同住宅(各家各戶的住戸面積限製在超過40平方米的東西之內。)
u診療所
誒,定為第7條的工作委員會作為居住環境的保全沒有障礙的東西承認的兼用住宅,公共設施或者福利施設
(2) 建築物的高度地盤表面(說認可公告時的地盤方面。)以下一樣9m,所的高度不從地盤面從)分別超出6.5m的話做。然而,對所的位置的定義,另外規定。
(3)地下之外的層數當做不到2。
(4)認定不可以用地的分割。但是在分割之後的各土地的占地面積全部超過165平方米的情況下不是這個限度。
(5)認定不可以用地的地盤表面的變更。但是關於用來建造供停車場,台階或者輪椅使用的斜面或者纜車的切土以及盛土不是這個限度。
(6)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用地界線的距離(以下說"外壁的倒退距離"。)當做超過1m。但是,關於在在沒達到外壁的倒退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a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
所的高度是不到2.3m以及在和i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供應,5平方米以內有地面面積的共計。
(7)關於面向用地境界的擋土牆,認定建造保持當初的形狀。在新建造擋土牆的時候,認定同周圍的擋土牆形狀相適應。另外,認定不設置到擋土牆的容積提高以及擋土牆上部的建築物以及建造物的突出。
(8)關於面向用地境界的圍牆或者柵欄,當做樹籬,有開放的鋼絲柵欄。認定有封閉性的東西(除去附屬於門的小規模的東西。)不設置塊以及石圍牆,面板柵欄。另外,對面向道路界線的部分準備種植。
(9)認定屋頂,外壁,甲板,招牌等的建造物的色彩以及形態和周圍的景觀調和。作為色調,避免原色。在在停車場的上部設置和甲板以及這個類似的東西的時候,和超過1m做從甲板到道路界線的距離。
(10)和招牌以及這個類似的東西是和設置的土地擁有者有關係的東西,并且不到3m,表示面積是不到1平方米,并且從道路面到招牌的上端的高度認定能僅就戰勝的周圍的景觀和調和的東西來說設置。但是,關於診療所的招牌,使不到5m,表示面積用從道路表面到招牌的上端的高度當做不到2平方米。
(11)在用地裡,認定不設置機械式停車場以及自動販賣機。
(12)必須在用地裡確保住戸數和同數的停車場(限製在平房或者共同住宅之內。)。但是在定為第7條的工作委員會作為居住環境沒有障礙的東西承認了的時候認定近鄰能確保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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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葉區machino規則的建設咨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
電話:045-978-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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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978-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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