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奈良5丁目13門牌地區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青葉區machino規則的建設咨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裡面的:045-978-221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409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101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形態以及用地必須依靠定為下一個各號的標準。
(1) 用途當做別墅專用住宅。但是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對3規定的兼用住宅認定能建造。
(2) 認定建築物的高度不從地盤表面超出10m。
(3) 所的高度和對利用,在從該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得到0.6的東西加上5m的東西以下做不到7m的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4) 所的高度和對利用,在從該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得到0.5的東西加上4m的東西以下做超過7m的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5) 對建築物的建築面積的占地面積的比例的最大值當做10分之四。但是用在街區的角等的用地裡面的建築物相當建築基準法第53條第3項目第2號的東西和10分之五做。
(6) 對建築物的總計面積的占地面積的比例的最大值當做10分之八。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青葉區machino規則的建設咨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
電話:045-978-2217
電話:045-978-2217
傳真:045-978-2410
頁ID:432-5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