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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6:泉西岡1丁目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6年5月1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書
名稱 泉西岡1丁目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泉區中田町,中田北3丁目,西岡1丁目以及彌生高處內
面積 大約3.4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從相模鐵道泉野線彌生台站位於東南約650m,是正形成在地域醫療聯合這個框架中在以西岡代表的泉區周圍擔負急性期醫療的醫療環境的地區。
本地區計劃為目的以為了一邊考慮地區的周圍的良好的居住環境的保全,一邊能擔任應該在以西岡代表的泉區周圍擔負,急性期醫療的腳色策劃醫療機能的集聚和維修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為實現地區計劃的目標2劃分地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引導土地使用。
1 A地區
一邊考慮周圍的居住環境,一邊引導擔負地區的急性期醫療的醫療設施的維修。
2 B地區
策劃增補A地區的醫療設施的功能的設施的位置。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面向道路,為確保與新的土地使用對應的能安全地以及舒適地利用的步行者空間維修保養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與此同時形成步行者過道和並行地考慮周圍的居住環境的綠地。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為根據各地區的特殊性形成良好的環境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低限度,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綠化的方針 為良好的周邊環境的形成以及保全,確保綠地。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 幅員0.7m,延長約445m
幅員2.0m,延長約75m
幅員2.3m,延長約120m
綠地 約1,600㎡
關於建築物的事項 地區的
區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面積 約2.0 ha 約1.4 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除了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不可以建造。
1醫院
附屬於2醫院的建築物
3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實際上但是在這項項的實施的情況下限製為給在在於泉西岡1丁目地區的醫院工作的職員以及那個家族的東西。)
在4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用另外和這些類似的政令(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
 除了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不可以建造。
1醫院
附屬於2醫院的建築物
3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實際上但是在這項項的實施的情況下限製為給在在於泉西岡1丁目地區的醫院工作的職員以及那個家族的東西。)
4辦事處(實際上限製在增補在於泉西岡1丁目地區的醫院的功能的東西之內但是在這項項的實施的情況下。)
在5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用另外和這些類似的政令(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
對建築物的總計面積的占地面積的比例的最大值 10分之十五 10分之五
對建築物的總計面積的占地面積的比例的最低限度 10分之十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1,000㎡
但是,關於在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用另外和這些類似的政令(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4)規定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是不到3m
 dearumono。
 (2) 在和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
 所的高度5平方米以內有不到2.3m以及地面面積的共計
 東西
 (3) 在汽車庫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作為不到2.3m的東西
實際上2前項的規定不使到該部分的增加改建的時候的間隔關於與前項的規定用有的建築物抵觸的建築物的部分在前項的實施的情況下可以應用。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策劃與周圍的街景的調和,認定考慮了色彩以及設計。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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