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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91:泉新橋榎橋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11年12月1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

・計劃書
名稱 泉新橋榎橋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泉區新橋町
面積 大約0.9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i關於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位於泉區東部,在南側,東面和阿久和河對都市計畫道路3.4.10號權太坂和泉線接觸,是出自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道路,水路等的基礎整備被進行的地區。
本地區計劃一邊一邊保持與周邊地區的調和,一邊策劃作為住宅地的舒適和便利性的提高,一邊在被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維修保養的地區形成良好的街景和棲息地,為目的以策劃維持、保全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同以良好的居住環境的獨門獨戶的住宅為中心的地區(A地區),都市計畫道路3.4.10號權太坂和泉線鄰接,分成促進便利性的地區(B地區),作為公益設施的東西用而專供應的地區(C地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誘導土地使用。
  1. A地區
    主要策劃低層的獨門獨戶的住宅的位置。
  2. B地區
    主要策劃獨門獨戶的住宅以及商業、服務設施等的位置。
  3. C地區
    策劃公益設施的位置。
建築物的
維修的方針
  1. A地區
    為主要策劃低層的獨門獨戶的住宅的位置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建築物等的形態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2. B地區
    為主要策劃獨門獨戶的住宅以及商業、服務設施等的位置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3. C地區
    為策劃公益設施的位置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以及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規定。
綠化的方針 為形成良好的環境沿著用地的境界給予種植,在建築之際,策劃積極的綠化。
・計劃書(繼續)
c-091地區整備計畫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C地區
面積 大約0.6ha 大約0.1ha 大約0.2ha
建築物的
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1. 住宅(住戸數量除去超過3平房。)
  2. 在兼任和辦事處,店鋪之外這些在住宅類似的用途的東西中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以下說"令",對)第130條的3規定的東西
  3. 和學校,圖書館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4. 在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另外和這些類似的令第130條的對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
  5. 附屬於前面的各號的建築物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1. 住宅(住戸數量除去超過3平房。)
  2. 對令第130條的3在兼任和辦事處,店鋪之外這些在住宅類似的用途的東西中規定的東西
  3. 從事物品銷售課的店鋪或者飲食店
  4. 和學校,圖書館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5. 診療所
  6. 在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另外和這些類似的令第130條的對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
  7. 附屬於前面的各號的建築物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1. 和學校,圖書館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2. 在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另外和這些類似的令第130條的對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
  3. 附屬於前面的各號的建築物的東西
建築物的
占地面積的
最低限度
130㎡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1. 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2. 作為在和圖書館,管理辦公室其他這些類似的居住者的共同的便利供應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3. 關於是受到出自土地區劃整理法(1954年法律第119號)的規定的換地處理或者臨時換地的指定的土地,并且不適應本規定的東西根據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作為1用地使用那個全體的東西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0.6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各號的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2. 5平方米以內有在和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所的高度不到2.3m戰勝的地面面積的共計的東西
  3. 在汽車庫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作為不到2.3m的東西
建築物的
高度的最大值
  1.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10m。
  2.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0.6的東西在從該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加上5m的東西以下做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建築物的
形態設計的限制
  1.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等的色彩和周圍的景觀調和了。
  2. 認定戶外廣告的大小以及形狀考慮了景觀,認定不利用刺激性的色彩、裝飾。
圍牆或者柵欄的
結構的限制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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