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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6:港未來21 新港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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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計劃書
名稱 港灣未來21新港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中區新港1丁目以及新港2丁目地方裡面的以及新港1丁目以及新港2丁目地方以前
面積 大約36.4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是有作為"島"的獨特的領域性的近代港灣的發源地,并且考慮了之後在那個歷史性的財產以及港的景觀充分是把支持在21世紀的橫濱港的港灣相關設施,港未來21地區和關內地區扎起來的熱鬧,應該策劃設施,發揮作為安穩的內水面的綠地周圍和協調的街景的形成的地區。
為此,為目的以本地區計劃以"港未來21 新港地區街景景觀大綱"和好像同時作為以下的目標實現為目標,策劃有計劃的市區形成。

  1. 適合建港的地方的街景形成
  2. 感到在水邊的滋潤和港的歷史的環境的形成
  3. 溢出來的國際性地區的形成
土地使用的方針 為靈活運用本地區有的資源,形成協調的港灣空間根據以下的方針,引導土地使用。
  1. 為促進我國的進口提供周邊地區的商業、業務功能的集聚以及橫濱港的給高度的物流功能留條活命的海外的產品,信息,服務的國際性的交易、交流據點設施的導入
  2. 業務設施有關港灣以及給船舶乘務員以及港灣勞動者的休泊施設的導入
  3. 發揮位於內水面有魅力的水邊線的特殊性的訪問的市民休息,能享受的設施的導入
  4. 本地區的歷史性和國際性的港灣、航運等的技術進修,國際合作活動或者市民交流等的提供情報、發布信息的據點和國際交流設施等的導入
  5. 策劃與周邊地區的調和,支援展覽、交流設施的住宿設施的導入
  6. 貢獻給位於水邊線的經歷標志建築物的保全和市民利用空間的形成的文化、商業設施的導入
  7. 使橫濱港當做據點,擔負東京灣的廣域性的港灣管理中樞的一端的海上防災設施的導入
  8. 與國內的周遊觀光船需要對應的終點站設施的導入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位於水邊線,與此同時本地區在經過新港橋,萬國橋,國際橋,汽車道 火車道在周邊地區連接的步行者流跡線的關鍵的位置。
為此,根據以下的方針,進行地區設施的維修。
  1. 為了安全、舒適能通過步行者沿著水邊線確保散步。
  2. 維修保養用來順利地處理地區裡面的自行車交通的道路。
  3. 維修保養和水邊線散步成為一體的親水綠地。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為策劃與周邊地區的調和,與此同時發揮水邊地的特殊性,形成適合港和那個歷史的街景根據以下的方針,誘導建築物的維修。
  1. 實現港和市鎮融成一體的土地使用,為宣判處以都市活動的地方引導建築物用途。
  2. 為防止出自用地的做細致分類的環境的惡化,形成有匯總的街區確保合理的建築物的占地面積。
  3. 為形成從萬國橋面對海的景觀,與此同時確保來訪者的舒適的步行環境規定建築物的外壁的位置,積極維修保養用地裡面的開放空間。
  4. 為考慮來自海的景觀,不遮蓋背後部的街景,與此同時確保適合港的開放感覺如下所示設定建築物的環山遊覽公路,規定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1)
    建築物的最高高度
    關內地區一側(A地區)使建築物的最高高度從a臨港幹線道路當做大致31m。
    但是在景觀形成上邊適當的時候使高度的最大值當做45m。
    使建築物的最高高度從i臨港幹線道路關於靠海一側(B地區)當做大致20m。
    但是在考慮了景觀的時候使高度的最大值當做31m。
    使關於u兩防波堤(C地區)的,建築物的最高高度當做大致20m。
    (2)
    為是面向面向水邊線的部分的高度水邊線的街區,并且上演港的開放感覺低地壓住建築物的高度,和大致10m從水邊線散步境界做縱深10m的範圍的建築物的最大高度。
    (3)
    在沿沿新港3號線的建築物的所的高度新港3號線的街區,使建築物的所的高度當做大致20m。
  5. 為一邊關於建築物的形態設計考慮以下,一邊在全體地區策劃周邊地區和協調的維修規定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
    (1)
    繼承地區的歷史性,為,另外,形成周圍市區和調和的街景和像磚或者磚一樣的材料、色調做。
    (2)
    和把不讓感到高大的壁面的分節換成的設計做建築物的形態。
    (3)
    為了在設定停車場,戶外廣告,高架水槽,冷卻塔的時候和周圍的環境調和考慮設置位置,大小,設置方法,色彩。
    (4)
    認定原則上不除了面向內水面的部分以外設立圍牆或者柵欄。
    (5)
    認定為考慮景觀的綠化努力。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道路 幅員9m,延長約200m
幅員18m,延長約380m
幅員28m,延長約800m
親水綠地 面積約82,200m2(運河公園約10,300m2,新港公園約17,500m2,紅磚公園約54,400m2)
水邊線散步 面積約9,300m2(散步A約4,300m2,散步B約2,400m2,散步C約600m2,散步D約2,000m2)
核算

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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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C地區
面積 大約11.6ha 大約18.7ha 大約6.1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但是不關於被指定的分區裡面的建築物根據港灣法(1950年法律第218號)第39條的規定可以應用。
  1. 住宅
  2. 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
  3. 和關係到從屬於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0條的9-3※規定de的東西
  4. 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或者在場外車券銷售區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2,500m2
但是,關於在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不是這個限度。
  1. 公共用走廊
  2. 用來在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台階或者斜面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31m。
但是在相當以下聲明的條件的時候能當做不到45m。
  1. 超過31m的部分建築物的高度從新港3號線的道路界線是在超過20m的區域的事情
  2. 在包括建築物的高度對計劃圖表示超過31m的部分的a-a'車軸在內的垂直平面垂直反射的部分的水平方向的長度的共計作為在同方面垂直反射該建築物的用地的部分的水平方向的長度的不到4分之一的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31m。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20m。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1. 建築物的形態以及色彩必須作為全體地區當做周圍和協調的東西。
  2. 在設定停車場,戶外廣告,高架水槽,冷卻塔的時候,和周圍調和,必須在考慮來自周邊地區的景觀的設置位置,設置方法以及色彩做。
  3. 不可以在屋頂設置廣告物。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圍牆或者柵欄的設置在管理上當做必要最小限度的範圍,是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并且認定沒有傷害審美觀的害怕。

※ 建築基準法的被修改(2018年4月1日實施)"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記載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3被在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5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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