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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0:日本大路用途誘導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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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3月31日

・計劃書
名稱 日本大路用途誘導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中區海岸通,日本大通以及山下町
面積 大約9.8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顏色是濃厚地剩下的地區,并且有個性,并且,根據在日本大路以及銀杏街道樹,開港廣場,地區分散地存在的經歷標志建築物,魅力有有的街景,以行政機關代表的業務設施或者觀光、文化設施集聚自建港以來作為橫濱的中心發展的歷史和文化,是橫濱的也應該和臉據說的地區。
在"橫濱市中心市區(關內、關外地區)活性化基本計劃,"被作為熱鬧形成的主要的地區"建港象征車軸"定位,日本大路的再整備以及經歷標志建築物的保存、活用,文化設施的維修被推進。另外,出自下一個市鎮者的增加的新的地區的發展被港未來線 (MM線)的開通期待。
本地區計劃一邊形成業務設施集聚的成熟穩重的街景,與此同時繼承本地區的街景以及景觀,歷史性的財產,一邊創造有魅力的城市風景,為目的以推進是安全,舒適的魅力和有活力的城鎮建設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1. 策劃傳建港文化的魅力的經歷標志建築物的積極的保全,活用,策劃有傳統和風格的街景景觀的形成。
  2. 誘導提高本地區的格調以及來訪者的便利性的業務設施以及觀光、文化設施(以下說"誘導用途"。)。沿日本大路,海岸路以及橫濱公園以及建築物低速是層部,并且特別策劃誘導用途的積極的位置,風格和熱鬧形成有的街景。另外,即使在讓住宿設施位於的時候放也盡心竭力在家的工作型住宅認定風格為有的街景和本地區的熱鬧做貢獻。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為保全本地區的環境以及景觀,促進熱鬧的建設根據都市計畫法(1968年法律第100號)第12條的8以及建築基準法(1950年法律第201號)第68條的5-3的規定,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以及最低限度,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占地面積以及建築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以及建築物等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作為目的規定策劃合理的以及健全的高度利用和都市機能的更新的。另外,應該誘導的建築物如下所示做。
  1. 建築物的設計,在全體地區協調的有個性,并且有魅力的街景景觀的為策劃形成以花崗岩以及刮瓷磚這樣的周圍的經歷標志建築物的外觀為基調和周圍的街景協調為了格調高的話成為考慮。另外,住宅的陽台不讓好像曬衣架設施以及室內不從外部在視野,材料的選擇以及形態從壁面突出,考慮景觀。
  2. 建築物的高層部為日本大路的開放性的通景空間的確保,對步行者的壓迫感的減低策劃來自道路界線的壁面倒退。另外,為避免與鄰接設施的摩擦考慮住宿設施的開口部的配置。
  3. 超過建築物的高45m的部分考慮始自於遠景的環山遊覽公路,當做不從周圍的街景突出的設計,色彩。
  4. 建築設備考慮來自外部的視界。
  5. 為了和地區的景觀調和考慮戶外廣告。廣告物的設置特別不在屋頂進行原則。
  6. 為確保適當的台數的停車場以及自行車停放處,與此同時用安全形成有熱鬧的步行者空間該設施以及那個進入路極力避免面向日本大路的主要的步行者流跡線的設置。另外,在不阻礙市鎮的熱鬧的位置極力設立住宿設施的出入口。
  7. 為了不阻礙魅力作為某一個街景的形成和適當的土地使用不細分用地。
綠化的方針 滋潤和魅力面向某一個城市風景的形成和市區環境的提高策劃用地裡面的積極的綠化。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面積

大約8.8ha

大約1.0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但是關於第1號除去對計劃圖顯示的用地。
  1. 住宅
  2. 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
  3. 和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或者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4. 和卡拉OK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5. 和關係到從屬於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0條的9-3※規定de的東西
  6. 在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1. 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不到2樓的階的東西(住戸又限製在住室的部分之內。)
  2. 和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或者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3. 和卡拉OK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4. 和關係到從屬於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3※規定de的東西
  5. 在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
  1. 包括以下聲明的用途的建築物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作為建築物的總計面積(超過2建築物不把那些建築物的各階的地面面積的共計的和睦)的5分之一作為限度在有的情況在汽車庫之外的專含有給汽車或者自行車的停留或者停車的設施(誘導街道,配車地方以及上下場,在)的用途供應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當該面積的算定的時候在該用地裡面的建築物的各階的地面面積的共計(一樣的用地裡計入。)的10分之八未滿的建築物,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部分(除去管理人住宅。)在內的建築物或者前面道路的幅員和被關於用途地區的城市規劃規定的容積率(以下說"指定容積率"。)做在15m未滿的用地的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
    (1) 辦事處
    (2) 從事從事物品銷售課的店鋪,飲食店或者服務性行業的店鋪
    (3) 劇場,電影院,劇場或者集會場
    (4) 博物館,美術館或者圖書館
    (5) 診療所
    (6) 大學
  2. 用不相當前期的建築物,占地面積認定不足300m2的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在指定容積率提高10分之十了。
  3. 用不相當第1號的建築物,占地面積認定超過300m2的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在指定容積率提高10分之十五了。
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低限度 10分之五
但是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不是這個限度。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 10分之八
但是在相當建築基準法第53條第3項目第2號的東西10分之九,同條第5項目第1號※在ni相當的東西,10分之十。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500m2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個各號的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1. 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2. 在本規定被規定了的時候假如實際上是被作為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土地,并且根據不適應本規定的東西或者實際上有的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作為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話,不適應本規定的話關於土地那個作為1用地使用全部的東西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的最低限度 100m2
但是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需要的建築物不是這個限度。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各號的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需要的東西
  2. 變得和得到建築基準法第44條第1項目第4號的許可的建築物成為一體,為該建築物的目的使用的建築物的部分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75m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1. 建築物的形態以及設計當做周圍的街景和協調的東西。
  2. 為考慮來自周圍的視界認定利用開放,穿透性的低的東西,研究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東西的陽台的扶手。
  3. 戶外廣告,高架水槽,冷卻塔好像和周圍調和,認定考慮位置,大小,設置方法,色彩。認定特別面臨屋頂的廣告物以及日本大路,設置的戶外廣告充分考慮形態,設計以及大小。

※建築基準法的被修改(2018年4月1日實施)"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記載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3被在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5修改。
※建築基準法的被修改(2019年6月25日實施)"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記載的建築基準法第53條第5項目第1號被建築基準法第53條第6項目第1號修改。

日本大路用途誘導地區也被在"關內景觀計劃、關內景觀協議地區"指定。

  • 關於關內地區的景觀

關內地區的"景觀計劃、城市風景協議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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