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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死亡申報書向哪裡報告?另外,在報告的時候自己帶的東西是什麼?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1月25日
A
請自己帶的話,關於申報地址,如下。
請向區政府戶籍課戶籍負責部門詢問詳細。
請自己帶的東西
・1封死亡申報書(申報表格是全國共同。)
・死亡診斷書或者1封屍體檢驗書(醫生製作的東西。)因為死亡申報書的右一半是死亡診斷書等所以在那裡證明。)
・為了火葬把火埋葬許可申請書合起來,請提交。(在用完火葬的時候,死亡申報書提交。)
申報期間
・從知道死亡的事實的日起7日以內
・在在國外的死亡的情況下,3個月以內
申報地址
和死亡的地方以及申報人(親屬或者同居者)的所在地或者有死亡的的籍貫的區(在哪一方面可)的"區政府戶籍課戶籍負責部門"成為。
(處理不在行政服務處以及市政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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