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能郵寄戶籍的附票的復印件嗎?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11日

申報、證明(戶籍、住民票)
A

在用郵寄要戶籍的附票的抄本的時候,請同封之後到橫濱市郵寄要求事務中心發送要求表格,手續費份的定額小兌換、郵匯或者現金,張貼郵票的回信用信封,本人確認文件的抄本。
請諮商處參照相關網站。

發送物

・要求表格(籍貫、戶主名證明的地址、姓名、電話號碼、證明的請求者的姓名)

※從市網站,也能下載。
※戶籍的附票的抄本,籍貫以及戶主姓名被原則上省略。在需要表示的時候,請上大致意思在賬單記載。
※在來自法人的要求的情況下,請在社商標記載之後在法人名稱,代表者姓名,所在地蓋章。
※在第三人稱的要求的情況下,賬單需要用途(證明需要的理由)的記載。另外,請隨附"用途能確認是的資料"。然而,證明變成只為了需要的交付。

・手續費分(1封300日圆)的定額小兌換、郵匯(在郵局發行)或者現金(現金掛號郵寄)
・張貼郵票,填寫發送地址的回信用信封
・在被本人請求的時候能確認委托書代理權是的文件。但是不需要直系親屬的。
・請求者的地址被記載的本人確認文件(我的號碼卡,駕駛證,健康保險證)的抄本

※在請發送我的號碼卡的復印件的時候,請衹發送表面。
※在請發送健康保險證的復印件的時候,不根據黑塗看得見,請發送入保者號碼和被保險者記號、號碼的部分。

發送地址

〒231-8307
橫濱市中區櫻木町1丁目1門牌56
橫濱市郵寄要求事務中心

相關網站

到這個頁的諮商

市民局窗口服務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郵件地址:sh-madoguchi@city.yokohama.jp

回到前面的頁

頁ID:408-27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