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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告訴我替換本人,在代理做印鑑登錄的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16日
A
想要在住在的區的區政府的窗口申報。※在行政服務處,不能報告。
拿登記的圖章,委托書,代理人的本人確認資料。(委托書是本人親筆。)請樣品參照下列主頁。)
作為印章登記的方法,有下一種2種方法。
- 文件查詢方式
受理以後,用郵寄給本人從區政府發出查詢句子。本人的地址、姓名、登記的圖章在收到的查詢句子上蓋章,再度做下一個廳。
※因為可能在登錄之前根據郵件情形需要日數(1個星期左右)所以想要有寬餘的手續。
- 擔保人方式
正做印章登記的上在圖章登錄申請書的保證書欄記載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在蓋章了的時候印鑑登錄到即日承辦登記了的圖章。但是代理人不能兼任擔保人。在擔保人正除了橫濱市以外做居民登記的時候,必須發行以後添加3個月以內的印鑑登錄證明書。
請向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詢問詳細。
關於不能登記的圖章
不能登記下一個圖章。
- 是組合被對居民基本總帳記錄的姓名,他,名,老他或者姓名,舊他的一部分的東西,并且沒正表現的東西
- 容易使在橡皮圖章之外的圖章變形的東西
- 正表現職業,資格之外姓名以外的事項的東西
- 印跡的大小送達1次長8毫米的正方形的東西或者不在1次長25毫米的正方形裡面放進的東西
- 印跡不清楚的東西,無緣的東西或者文字的辨認困難的東西
- 那個印跡顯著和在其他的者已經登記了的圖章或者其他的者已經登記了的圖章類似的東西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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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市民局窗口服務課(請向區政府戶籍課詢問關於個別的申請、申報的諮商。)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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